(2014年3月4日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9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宗教管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及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13年市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
(一)组织驻聊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二)对我市公安监管工作法治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三)对我市五大法治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视察
(四)对我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五)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六)对我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七)对我市涉侨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八)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九)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对我市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一)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二)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三)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四)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五)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六)对我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七)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八)对我市贯彻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十九)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二十一)组织开展“聊城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开展工作评议
(一)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事关民生权益的重点工作,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管理部门以及具有执法权的垂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二)对“法、检”两院人大任命的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三)对承办部门办理重点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评议